● 產(chǎn)品名稱:暢行萬里智贏版兩全保險
● 產(chǎn)品簡稱:暢行萬里智贏版
● 險種類別:兩全保險
● 投保年齡:18周歲至60周歲
● 保險期間:至被保險人年滿70周歲后的首個保單周年日零時、至被保險人年滿80周歲后的首個保單周年日零時
● 交費方式:5、10、15、20年交
◆ 在合同保險期間內(nèi),本公司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1.滿期生存保險金
被保險人生存至保險期間屆滿,我們按本合同實際交納的保險費給付滿期生存保險金,合同終止。
2.疾病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疾病身故或身體全殘, 我們按被保險人身故或身體全殘時所處的以下不同情形給付疾病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被保險人身故或身體全殘時所處的情形 | 給付金額 |
41周歲保單周年日(不含)之前 | 本合同實際交納的保險費的1.6倍 |
41周歲保單周年日(含)之后、61周歲保單周年日(不含)之前 | 本合同實際交納的保險費的1.4倍 |
61周歲保單周年日(含)之后 | 本合同實際交納的保險費的1.2倍 |
3.一般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本條第4-11款以外的情形遭受意外傷害,并自該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含)內(nèi)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身體全殘的,我們按基本保險金額的10倍給付一般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 合同終止。
4.步行及騎行交通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作為行人在道路上步行(不含輪滑、滑板車、平衡車等行走狀態(tài))或在騎行自行車(含共享單車)(詳見釋義)期間被機動車碰撞而發(fā)生交通事故遭受意外傷害,并自該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含)內(nèi)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身體全殘的,我們按基本保險金額的15倍給付步行及騎行交通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5.駕乘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駕駛或乘坐私家車、單位公務(wù)或商務(wù)用車、租賃車期間,在私家車、單位公務(wù)或商務(wù)用車、租賃車內(nèi)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傷害,并自該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含)內(nèi)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身體全殘的,我們按基本保險金額的20倍給付駕乘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6.高空墜物拋物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高空墜物或高空拋物事故遭受意外傷害,并自該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含)內(nèi)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身體全殘的,我們按基本保險金額的20倍給付高空墜物拋物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7.客運輪船及客運汽車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運輪船期間,或以乘客身份乘坐客運汽車期間,在交通工具內(nèi)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傷害,并自該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含)內(nèi)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身體全殘的,我們按基本保險金額的30倍給付客運輪船及客運汽車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8.電梯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遵守安全使用規(guī)定,出入或乘坐電梯期間,因電梯發(fā)生意外事故遭受意外傷害,并自該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含)內(nèi)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身體全殘的,我們按基本保險金額的30倍給付電梯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9.公共場所特定事故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約定的公共場所因火災、爆炸或踩踏事故遭受意外傷害,并自該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含)內(nèi)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身體全殘的,我們按基本保險金額的40倍給付公共場所特定事故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10.重大自然災害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本合同約定的八種重大自然災害遭受意外傷害,并自該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含)內(nèi)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身體全殘的,我們按基本保險金額的40倍給付重大自然災害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11.客運列車及航空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運列車期間,或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機期間,在交通工具內(nèi)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傷害,并自該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含)內(nèi)因該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或身體全殘的,我們按基本保險金額的60倍給付客運列車及航空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合同終止。
滿期生存保險金、疾病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一般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步行及騎行交通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駕乘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高空墜物拋物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客運輪船及客運汽車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電梯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公共場所特定事故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重大自然災害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客運列車及航空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我們在保險期間內(nèi)僅給付一項,且以一次為限。
因下列1-7項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身體全殘的,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因下列8-15項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身體全殘的,我們不承擔給付各項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的責任;因下列16-22項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身體全殘的,我們不承擔給付步行及騎行交通意外傷害身故或身體全殘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2年內(nèi)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險人酒后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合法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
6.戰(zhàn)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7.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8.被保險人故意自傷,但被保險人自傷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9.被保險人猝死;
10.被保險人的精神和行為障礙(依照世界衛(wèi)生組織《疾病和有關(guān)健康問題的國際統(tǒng)計分類》第十次修訂版(ICD-10)確定);
11.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運動、探險活動、武術(shù)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運動期間遭受意外傷害;
12.被保險人未遵醫(yī)囑,私自服用、涂用或注射藥物;
13.被保險人妊娠、安胎、流產(chǎn)、分娩、節(jié)育;
14.醫(yī)療事故;
15.被保險人故意造成高空墜物或高空拋物事故,或故意造成公共場所火災、爆炸、踩踏事故;
16.被保險人在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身體全殘的交通事故中,由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需承擔全部責任;
17.被保險人未按照交通信號指示通行或存在追車、扒車、強行攔車及其他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
18.被保險人違法跨越道路隔離設(shè)施、違法進入高速公路或在車行道內(nèi)行走、穿越、坐臥、停留、嬉鬧;
19.被保險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輪滑、旱冰鞋、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車等滑行工具;
20.被保險人乘坐自行車或醉酒騎行自行車期間;
21.被保險人騎行自行車參與體育表演、體育比賽、競技運動或從事載客運輸、物流等經(jīng)營活動期間;
22.被保險人騎行的自行車因改裝改變了技術(shù)參數(shù)或使用功能。
發(fā)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合同終止,我們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還本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導致被保險人身體全殘的,本合同終止,我們向被保險人退還本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
發(fā)生上述2-7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身體全殘的,本合同終止,我們向您退還本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
發(fā)生上述8-22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身體全殘,且我們不承擔本合同利益條款第五條中任何一項保險金給付責任的,本合同終止,我們向您退還本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
提示:保險公司不得違規(guī)銷售非保險產(chǎn)品,請勿參加非法集資。